產生建筑廢棄物的建設或施工單位,應當在工程開工前向有關管理部門申辦建筑廢棄物排放計劃,填報建筑廢棄物的種類、數量等內容,并與管理部門簽訂環(huán)保責任書。主管部門要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,根據該工程廢棄物的回收利用價值,實施廢棄物分類管理,并提出工程中各種建筑垃圾允許的排放種類、數量、運輸路線、排放地點以及各類垃圾的收費標準和超量處罰標準,對各種建筑垃圾實施流向管理與控制。這樣不僅從源頭上為廢棄物今后的分類處理和有效利用奠定了基礎、提供了條件,有效解決了建筑廢棄物亂堆亂倒的問題,而且擴展了各種廢棄物的利用途徑,更有利于實現建筑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理。
提高建筑垃圾的排污收費標準。提高建筑垃圾的排放費,可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建筑業(yè)主和拆除商加強對建筑廢棄物的管理,減少建筑廢棄物的產生,實現建筑廢棄物的減量化。收費標準可由各物價局會同有關部門核定。收取的專項費用可用于建筑廢棄物處置、管理和相關科研工作,也可補貼到建筑廢棄物開發(fā)和生產上,降低廢棄物的開發(fā)成本,使建筑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走上良性循環(huán)的發(fā)展軌道。對于建筑垃圾的收費,應根據廢棄物內不同的種類和數量采取不同的收費標準,對于未進行分類的混合廢棄物應采用高收費,積極鼓勵建筑廢棄物的源頭分類、收集和再利用,通過經濟杠桿的調節(jié)手段和相應的措施來促使建筑廢棄物的循環(huán)再利用。